考试安排
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、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和所在省(市)招生主管部门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(统考合格证)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专业 |
考试内容 |
考点 |
考试时间 |
音乐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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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考试内容:
一、初试(按要求寄送光盘)
键盘考生:练习曲一首、复调一首。
手风琴考生:自选乐曲一首。
声乐、西洋管弦器乐、中国民族器乐考生:自选乐曲一首。
初试考生择优进入复试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。
二、复试
1.专业测试(占90%),钢琴考生:练习曲一首、复调乐曲一首、奏鸣曲一首、乐曲一首,抽签弹奏其中两首;手风琴考生:音阶、琶音一条,自选乐曲一首;声乐、西洋管弦器乐、中国民族器乐考生:自选乐曲一首(中外不限,不能与初试重复);
2.视唱、听音(占10%),现场抽题测试;
注:声乐方向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,届时考生需将伴奏谱备好。 |
济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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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时间:
3月8日 |
美术学 |
上午 8:30-11:30 素描
下午 1:30- 4:30 色彩 |
济南 |
3月13日 |
视觉传达设计 |
太原 |
1月22日 |
长沙 |
3月3日 |
杭州 |
3月3日 |
产品设计 |
不设校考,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|
注:
1.考试时间、内容如有变化,以考点公告为准。
2.音乐学初试细则:
①音乐学各专业方向初试采用寄送录像光盘的方式,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寄送符合学校要求的视频录像。
②录像时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(如同身份证照片)开始,拉至全景全身。要求画面保持稳定,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。
③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,不间断录制,期间不得转切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。
3.美术类专业考生自备考试工具(画板、画架、画凳、颜料、画笔等)。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、符号,违者试卷视为无效